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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0602002581806N/2025-97812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越城区东湖街道

  • 发文日期:

    2025-03-14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2025年东湖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1-13 09: 22 浏览次数:

各行政村居、机关各办(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绍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绍政发〔2015〕42号)和《越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越政办发〔2021〕7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编制《2025年东湖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办线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办线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办线应按照规定程序提请街道党委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5年东湖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信息来源: 东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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