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区政府部门(单位) > 区建设局 > 信息公开年报
  • 信息索引号:

    11330602666173979J/2026-1010320778

  •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2026-01-26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5年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7 09: 19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全年主动公开条目162条,其中,通知公告74条,部门文件1条,财政预决算6条,保障性住房分配50条,行政规范性文件2条,政策解读2条,工作计划1条,法治政府3条,部门重大决策相关5条,建议提案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要求93条,予以公开35条,其余均按信息公开条例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日常性的工作来抓,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原则,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切实落实领导分管、科室负责、专人实施的三级审核机制,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规范推进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持续优化我局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应栏目,聚焦保障性住房分配、物业、历史文化街区等关键领域,及时推送政策资讯、工作动态等内容,保障信息公开平台持续良好运营。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积极参加市级、区级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完善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办公室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指导协调和督促推动各业务科室、单位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项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3

0

0

0

0

0

9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5

0

0

0

0

0

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9

0

0

0

0

0

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1

0

0

0

0

0

21

(七)总计

90

0

0

0

0

0

9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1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稳定工作机制,但对照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仍存在部分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相关制度还不够细化,面对个别复杂的依申请公开办理时质效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大培训力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能力,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全面;结合住建业务特点,继续探索政务公开工作模式,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 区建设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