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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602MB0X687182/2024-93833

  •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区综合执法局

  • 发文日期:

    2024-01-19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14: 2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越城区综合执法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xyc.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在越城区委、区政府的指导帮助下,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工作要求,着力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紧紧把握数字化改革契机,积极推动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本年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5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4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着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度,我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程序规范,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一年来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均在规定期限办结。依申请公开答复数2件,部分公开2件,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和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的通知》要求,以群众关心、社会敏感、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在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网站建设,按时完成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调查征集、政务服务、功能优化等任务。抓好政务新媒体管理,通过“越城城管”、“越城垃圾分类”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动态、政策文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其中“越城城管”发布信息352条,“越城垃圾分类”发布信息88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科室(事业单位)的年度工作要点,形成随时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科室、中心。要求产生政务信息的职能科室(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审核、发布各类信息。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确保公开事项落实到位。2023年度未发生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3)制发件数

本年(2023)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3)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3)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92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3)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2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3)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2022)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该数据应与2022年度报告中第四项相等)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转结下年度(2024)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信息有待深入挖掘,缺少主动谋划公开内容;二是有出现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现象。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我局将继续完善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挖掘政策亮点,以问卷、调研、宣传报道等形式,扩大信息公开形式、范围,力求政策解读精准到位,让政策直达群众;二是强化制度落实,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对各公开栏目逐项进行排查,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信息来源: 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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