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局《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浙财资环〔2026〕20号)、《关于下达202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6〕2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通知》(浙财预〔2023〕33号)文件精神, 2026年我区省级重点公益林面积72136.1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36元/亩,补偿资金共计2596899.6元。
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已完成编制,现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期限自2026年8月3日至2025年8月9日止。如有异议,请向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林业资源保护科、越城区财政局综合科反映。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林业资源保护科
地址:绍兴市胜利东路600号 电话:88139234
越城区财政局综合科
地址:绍兴市人民东路489号 电话:8508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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