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11日至8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编办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1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越城区委编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明确目标。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精神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坚持问题导向,把本次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整改突破口,明确整改工作总体目标,坚持巡察整改与机构编制工作统筹结合、标本兼治,深挖问题根源、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为“首位立区、幸福越城”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二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整改工作。区委编办主要负责人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牵头推动;分管副主任履行分管职责,抓好日常推进和具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办公室主任和联络员职责,确保整改责任层层传导、闭环落实。三是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规范议事决策、强化财经纪律执行、提升党务工作质效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既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机制漏洞和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将问题整改的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转化为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谈话提醒3人;建立完善制度4项;挽回其他经济损失0.1756万元。
一、关于“统筹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机构编制“能增能减”暂行办法》,对相关领域体制改革部门,实行用编绩效评价、跨部门平行置换、系统内部调剂等编制资源统筹利用创新举措,构建良性用编机制,盘活有限编制资源。
(二)2025年8月以来,对相关部门开展编制调整,持续盘活闲置编制资源。
(三)2025年8月以来,对承担重点工作的单位增强编制保障,通过内部挖潜与向上争取相结合,统筹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完成2025年度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标任务。
二、关于“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国有土地违章建筑处置难点,2025年9月由机构编制科牵头,开展国有土地违章建筑处置专题调研,起草《关于街道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处置争议事项的情况报告》;会同相关部门,多轮次开展职责协调,达成意见共识,印发《关于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处置职责边界的协调意见》。针对农村集体土地违章建筑处置难点,协同相关部门,多轮次开展职责协调,2026年1月16日,由区府办牵头召开相关问题协调会,就农村集体土地违章建筑达成处置意见,共同拟定《关于越城区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处置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研究起草《越城区区街职责争议协调办法》,明确职责争议协调的适用范围,识别与提出、协调与裁定、运用与执行等,为部门镇街履职争议提供协调依据,计划于2026年4月印发。
(三)2025年12月,区委编办会同区督考办,将112项镇街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与2025年度镇街综合考核指标体系逐一比对、严格审核,形成《镇街履职清单与镇街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对应表》,确保“清单之外无考核”,实现综合考核与清单紧密衔接。
三、关于“编外用工监管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编办相关问题,建立“定期筛查、定向提醒、及时整改、专人负责”工作机制。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部门协同相关问题,加强与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提醒。计划于2026年6月前以实地督查形式开展督查,对前期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并纳入2026年区级部门督查备案事项清单。
(三)2025年10月22日至23日,组织开展机构编制业务培训会,覆盖全区镇街、部门全体人事干部,专门开设“严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课程,提升编外用工规范管理意识。
四、关于“机构违规合署办公问题查处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5年12月17日,对存在违规合署办公情况的相关部门,发文纠正违规合署办公情形,目前相关机构以挂牌形式正常运行。
(二)2025年10月22日至23日,组织开展机构编制业务培训会,覆盖全区镇街、部门全体人事干部,宣传政策口径,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防止违规合署办公情形重复出现。
五、关于“部分支出审批手续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补齐缺失的审批手续及凭证。
(二)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管理。
(三)2025年11月17日,由分管领导负责,对相关责任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六、关于“保密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已细化形成本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二)已于12月21日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并补齐相关台账资料。另外,建立健全保密自查自评常态化机制,明确每年开展2次自查自评工作并按需形成自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闭环整改。
(三)强化涉密文件登记,由专人负责保密管理,已于2026年1月开始使用专用涉密文件收文登记簿,严格执行“专人管、专册记、专柜存”的工作要求。
(四)2025年10月13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开展保密业务培训,提升全办涉密人员保密意识和业务能力。
七、关于“机构编制监管未分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照“三定”规定,重新制定岗位分工表,将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工作分离,明确专人负责,降低履职风险。
(二)加强机构编制工作和综合督查工作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不定期组织开展数据抽查,提高数据质量。
(三)2025年8月以来,持续开展编外用工超龄留用整改、实名制系统信息更新线上检查。
八、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5年8月已注销相关单位并收缴法人证书、印章等,并停止缴纳相关中文域名使用费。
(二)2025年10月22日至23日,组织开展机构编制业务培训会,覆盖全区镇街、部门全体人事干部,专门开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实操培训”课程,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同志授课,强调按要求注销重要性,提升部门认识。
(三)2026年3月起,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单位,暂缓其机构编制审批等相关手续,进一步加强刚性约束。
九、关于“门户网站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于2025年7月30日按规定关停门户网站。
(二)已于2025年12月31日对在区政府官方网站的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核查。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管理。由专人负责公开政务信息的定期核查,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及更新,杜绝“重发布、轻维护”的现象。
十、关于“中文域名使用管理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2025年全区中文域名使用管理台账,列明缴费单位名称,明确缴费单位数量。
(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财务支付程序,相关费用支付,须经室务会审议通过。
(三)2025年12月25日,由分管领导负责,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
十一、关于“工作差错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核查发现的差额款项进行逐人、逐月核对,并逐步清退或补缴;针对其他应付款进行情况说明。
(二)对2024年12月的工资代扣和银行金额存在的差额进行复查,并做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职工子女保育费发放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于2025年10月13日开展财务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
(二)已于2026年1月15日追回2021年超标发放的子女秋季保育费0.035万元。
十三、关于“未按规定渠道采购物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公务卡管理。已于2025年11月25日完成新录用人员公务卡办理以及往期部分人员的过期公务卡的更新工作。截至目前,全办工作人员均按规定办理公务卡。
(二)组织采购、财务及相关业务人员于2025年10月13日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应采尽采、流程可溯。
十四、关于“会计凭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于2025年12月31日对会计凭证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对活页状态的会计凭证进行了规范化装订,已清除无关附件。
(二)常态化抓实工作质量。鼓励会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同时设立AB岗管理,对会计凭证进行交叉检查,进一步提高凭证质量。
十五、关于“班子会议记录要素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会议制度,明确记录议题、参会人观点、决策事项、争议点等关键内容。
(二)已于2025年9月15日开展专题培训,明确会议记录要素内容,提升业务能力。
(三)由综合督查科负责,落实专人做好会前议题审核,会议记录校核工作。
十六、关于“议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会议制度,明确室务会议题范围并严格执行。
(二)已于2025年9月15日开展专题培训,明确上会范围,提升业务能力。
十七、关于“党课开展不经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党课安排频次。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2月9日,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累计3人次。2025年12月9日,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组织支委、党务干部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精神。
(二)提前统筹规划,已于2026年1月结合区级层面党建工作要点、编办年度业务工作计划等,制定了2026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
十八、关于“党员发展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于2026年2月26日调取新发展党员的原始档案,扫描复印缺失内容并做好办内存档工作。
(二)已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支委会,组织支部委员、党务干部认真学习党员发展业务知识,提升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三)明确由综合督查科专人负责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每季度进行复盘检查,及时补充工作信息,确保记录翔实。
下一步,区委编办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长期整改任务细化举措、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紧扣机构编制核心职能,优化机构设置、编制使用、职数管理等制度流程,强化制度刚性执行,以制度规范堵塞工作漏洞。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政策理论与业务能力提升,锤炼严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服务中心大局、推动改革发展的履职本领,持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5-85771396;邮政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涂山东路88号。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