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越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信息索引号:

    592878027/2022-87979

  •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2-02-18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1年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2-18 11: 47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结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11日到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网站(http://www.sxyc.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涂山东路88号区行政中心,联系电话:0575-88377889,邮编:312000)。

(一)继续加强主动公开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为主,细致梳理主动公开目录,形成 “14+X”,其中“X”包括重点领域信息等专栏。2021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共公开19456条政府信息,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46件,图文解读19件,文字解读5件,视频解读2件。完善重点领域公开,建立信息公开专栏,其中:疫情防控专栏发布455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发布267条,民生实事专题30条,区政府会议13条,重要规划发布22条,重点项目建设发布72条,主动回应22条等。持续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稳岗就业,社会救助,义务教育,养老服务,食品药品等信息共2500多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2021年区府办共办理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55件,其中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共31件,复议纠错5件,行政诉讼纠错2件,尚未结案3件。2021年编制越城区行政败诉案件,其中2件因信息公开败诉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完善2021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每个节点流程进行程序性规范。建立区府办、司法局(行政复议局)、法律顾问单位与部门、镇街参与的3+X联合会商机制,研究疑难复杂案件,规范并协调答复内容,事先事中做好复议诉讼准备,2021年信息公开诉讼和复议败诉案件明显降低。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发布之前实施保密审查,甄别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对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之前进行纠错审查,特别是对严重表述错误,错别字等。发布后不定时进行网站运维监测,全面检查错链、死链及表述错误、错别字等。同时,实行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数据源同步,让政务公开信息同步在政务新媒体推送。开展全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培训,提高全区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门户网站平台建设,按时完成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调查征集、政务服务、功能优化等任务,及时推进政府门户网站老龄化改造和无障碍功能升级,推进政府门户网站移动端站点的建设,并完成PC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数据同源。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2021年前后开展了3轮账号全面清理工作,共清理更新不及时、无人管理、没有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共37个,并建立专人运维政务新媒体,实行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强监督保障工作

完善考核机制工作,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形成随时通报、半年度、年度政务考评测评机制。2021年全区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0余场,同时利用周一夜学越阳光进机关,25个政府工作部门、3个派出机构、17个镇街已完成全体行政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培训。积极开展社会评议,越阳光进村居,政务公开宣传海报在村、社区宣传栏张贴,做到全区232个行政村(220个社区)全覆盖,与群众面对面开展政务公开宣传。2021年度未发生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6

3

18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7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41

行政强制

7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5.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2

4

0

0

0

1

2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5

1

0

0

0

0

15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5

0

0

0

0

1

2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2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0

1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55

4

0

0

0

1

2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

5

1

1

15

2

0

2

2

6

7

2

1

0

1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面广量大,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2022年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在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监督保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继续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务信息。

(二)提升政务公开数字化水平

加强全区门户网站的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等版块数据联通,实行网站统一监管、实时提醒,加强门户网站智能检索,实现一网可查。对门户网站的专栏及时更新内容,并根据情况新设政务公开专栏,提供更优服务。

 ()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严格落实主办主管责任,对目前48个政务新媒体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进行集约化建设,依托全国和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加强属地和条线管理,对十四天未能及时更新、表述严重错误等管理不善、无力保证正常运行的账号要坚决关停,实行日清日结的动态监管机制。

(四)深化依申请工作

推动各行政单位落实浙江省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工作,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要进一步提高便民化服务水平,加强和申请人沟通,更好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推动行政争议等到实质化解。

(五)做好越阳光政务公开品牌

越阳光进机关进村(社区)在前期基层上进一步推进,在疫情缓解下,试点在几个社区和村进行政务公开讲解,让百姓知道需要政府信息可以有哪些获知途径。同时,针对各镇街,部门(单位)人员流动快、工作连续性差的问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特别是利用年中、年终政务公开评估整改,点对点有正对性一一解答服务,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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