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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发文日期:

    2025-08-14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问答式解读)《越城区“越韵农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25- 08- 14 16: 40 浏览次数:

一、什么是“越韵农臻”区域公用品牌?

答:由越城区政府主导打造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旨在整合全区优质农产品资源(如黄酒、抹茶、绍鸭等特色产品),提升品牌竞争力和附加值。

品牌定位:体现越城区地域特色、文化底蕴和品质优势,覆盖初级农产品(林产品)及加工制品。

二、哪些主体可以申请使用该品牌?

: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企业/合作社/社团法人,注册地址在越城区;持有有效注册商标和生产许可证(SC认证)。

2.能力要求:具备标准化生产能力,近两年无质量不合格记录;产品需具地方特色和市场知名度。

3.承诺义务: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接受动态监管。

三、如何申请品牌使用权?

答: 四步流程:

1.提交材料:《品牌使用申请书》、营业执照、商标证、质检报告等(提交至区农水局产业发展科)。

2.初审核查:区农水局联合相关部门实地核查。

3.公示:通过评审的产品公示7个工作日。

4.授权发证:发放《品牌使用许可授权书》,纳入常态化管理。

四、品牌使用有哪些核心规范?

答: 严格执行“四统一”原则:

1.统一形象:包装设计需提交区农水局审核,禁止擅自修改标识。

2.统一标准: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实施“一品一码”溯源(依托浙农码/浙食链)。

3.统一授权:禁止转让、出借或超范围使用品牌。

4.统一推广:参加展销活动需提前向区农水局报备。

五、品牌主体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答:1.权利:

(1)使用品牌标识宣传产品;

(2)优先参与政府培训、展销活动;

(3)享受财政政策扶持。

2.义务:

(1)专人管理品牌标识;

(2)保证产品质量,重大事故需24小时内上报;

(3)接受监管部门抽查(“四重检测”:企业自检+部门抽检+第三方检测+消费者监督)。

六、什么情况会被取消品牌使用权?

答: 出现以下问题立即取消资格,3年内禁止再申报:

1.产品质量不达标或抽检整改不合格;

2.超范围使用品牌或擅自转让授权;

3.发生严重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恶劣影响;

4.伪造标识或虚假宣传。

七、政府提供哪些支持保障?

答:1.资金支持: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品牌推广、标准化建设等。

2.营销赋能:线下:设立品牌展销馆,组织农博会;线上:直播带货、短视频推广。

3.联农机制:探索“品牌公司+农户/村集体”模式,共享产品溢价收益。

八、文件解读机关、解读人以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解读人:周倜文 

联系电话:0575-88316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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