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绍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绍政发〔2015〕42号)和《越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越政办发〔2021〕7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高质量协同发展的若干政策》(科技部分) |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科技企业认定与孵化,扶持市级科技计划协同攻关项目,助力各级高能级创新载体、中试平台等建设,奖励科技奖、专利奖等成果,强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转化,补贴知识产权维权相关费用,支持各类知识产权平台与院校建设。 | 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 | 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 | 2026年12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