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规定,现将《绍兴市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决策主体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承办科室 | 完成时间 | 法律政策依据 | 实施计划 |
绍兴市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放2026年春秋两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 在2026年春秋两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部报到结束后一个月内,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 移交安置和拥军优抚科 | 2026年12月31日前 | 根据《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10号)文件 | 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