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管理办事处:
《越城区东湖街道皋马线至高平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及审查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如下:
一、涉及的相关规定
《越城区东湖街道皋马线至高平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二、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东湖街道办事处作为依法设立的行政机关,其作为决策机关,具有相应法定决策权;
(二)决策方案(项目概况)相关内容,并未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抵触;
(三)决策方案制订中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三、其他建议
鉴于《越城区东湖街道皋马线至高平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列入本街道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议街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履行好决策执行等后续程序。
东湖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