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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602666173979J/2026-1010320869

  •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2026-07-13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对区人大十届五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7-13 17: 21 浏览次数:

许国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城南安置小区纳入更新提升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促进城市更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单位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经商城南街道办事处,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一项“群众得实惠、城市提品质、政府得民心”的民生工程。自2020年我区开展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以来,共改造老旧小区221个,建筑面积约593万平方米,惠及住户约6.5万余户,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办理情况

1.关于“将安置小区纳入更新提升工程”的建议。南江枫林(2005-2006年建成)、碧水南苑(2006年建成)、蔡江公寓(2007年建成)三个小区,因建成时间晚于2000年,不符合《越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规定的改造对象条件,故上述三个小区未列入老旧小区改造清单。

2.关于“使用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的建议。经核查,南江枫林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余额为2174068.29元,碧水南苑小区为1727361.55元,蔡江公寓小区为283772.56元。上述资金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需要业主表决并达到要求比例,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上述小区维修资金的审批、拨付工作。

3.关于“出台物业企业扶持政策”的建议。根据越城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文件精神,为激励物业企业提升服务品质,被评选为省级、国家级“美好家园”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分别获得奖励10万元、20万元。针对拆迁安置小区入驻的物业企业目前暂未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城南街道及相关社区、村委,推动三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并按照程序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有效解决屋顶漏水、外墙脱落等问题;同时,联系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关于拆迁安置小区入驻物业公司相关财政支持政策,提升此类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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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董世琪,联系电话:0575-85223989

信息来源: 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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