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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602666173979J/2026-1010320882

  •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2026-07-13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7-13 19: 12 浏览次数:

胡坚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规范化治理破解住宅小区难题,系统提升我区基层治理水平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围绕业委会组建、规范运行、监督激励及物业监管四大方面,我区出台多项制度文件,开展政策宣讲、业务培训与异地取经,细化履职监管、财务审计、考核测评等举措,完善小区治理与矛盾调处机制。

二、办理情况

针对“强化政府指导与支持,破解业委会‘成立难’”的建议,对于业委会的成立和成立后的规范运行,长期以来我局一直在重点关注并开展有效引导和指导。为规范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继2023年市建设局出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统一示范文本后,我局2024年补充出台了换届操作文书,并会同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党建引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业委会候选人“六优先”“九不进”资格条件,鼓励引导在职党员、退休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小区治理、参选业委会,提高业委会成员党员比例。加强对候选人的审查,确保把讲政治、肯干事、善协调、热心肠的业主选进业委会。同时还制定出台了《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书,对成立条件、选举、筹备组候选人、业委会候选人产生等选举流程形成规范。在一系列的政策制度的保障下,我局持续指导各属地街道积极推进业委会组建工作,经统计,截止2026年6月份,越城区住宅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已从2023年年底组建率不到30%提升到目前的约90%,并仍将继续推进。与此同时我局已连续多年定期不定期对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通过进街道、进社区和进小区开展业委会选举和筹备相关政策宣讲,实现规范选举和依法履职。此外,我局还连续会同区物业协会赴台州、杭州、滨江等地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探索越城区物业管理政策优化新可能。目前对业委会组建成立和运行管理工作已有多个镇街将其纳入到对下辖各社区的日常考核,同时对优秀业委会进行表彰。

针对“明晰权责与规范运行,防治业委会‘运行乱’”的建议,为防止业委会运行不规范,我局在制定的《业主委员会履职负面清单(试行)》中,对业委会十八类违规履职行为进行详细说明,包括越权决策、违规使用公共收益与维修资金、财务不公开、拒不召开业主大会、换届不移交资料、拒绝审计与监管、不作为、委员谋私等。一旦出现业委会履职问题举报,我局及时开展专项核查,并指导属地街道、社区督促业委会做好整改。2025年,我局对城南街道某小区公共收益问题开展了专项调查,并指导街道对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妥善推进业委会罢免和换届相关事宜。同时为进一步增加业委会信息公开透明度,2026年我局在引导物业企业服务晾晒工作的同时,全面指导各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业委会在小区信息公开栏中定期公布会议纪要、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合同文件等内容,保障业主知情权。

针对“创新监督与激励模式,激发自治内生动力”的建议,目前浙江省建设厅出台的《浙江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和我局出台的《越城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中,明确了街道和社区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指导职责。同时明确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纳入财务审计。业主委员会届中、届满、中止,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或财务负责人离职时,应对任期内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从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中列支,审计报告在住宅小区内进行公布。对辖区内部分群众反映强烈、公共收益收支异常的住宅小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审计。同时还明确了在小区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制定过程中,可将发放业委会委员履职津贴相关事项列入其中,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可将适当比例公共收益作为业委会委员履职津贴,实现业委会成员履职正向反馈。

针对“构建物业服务质量客观评价与纠纷前置调处机制”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检查,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参加考核、评比、表彰、培训等活动。因此建立“物业服务履约情况第三方评估”制度不符合上位法要求。但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解决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做出新尝试。2023年我局出台了《越城区物业服务企业满意度测评办法(试行)》,由我局、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物业协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多方参与,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服务开展小区季度考核和年度企业满意度综合测评,督促物业提升服务。2025年我局指导区物业协会出台了越城区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对项目经理所服务的小区实行服务履约情况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项目经理评价挂钩。2026年我局聚焦物业领域诉求分散、流转不畅、处置低效、信访高发等突出问题,创新打造“码上安居”平台,构建“居民扫码直报、精准分类分流、多方协同处置、全程阳光监管”全链条闭环体系。截至目前,全区物业小区“码上安居”便民服务二维码实现100%覆盖,平台诉求化解率超90%,辖区物业领域信访量同比下降54%。同时,我局会同区委社工部坚持党建引领,以精细化服务为抓手,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高效处理物业领域投诉调处,提升专职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业务能力水平,并引导志愿服务力量和专业社会工作者有效参与投诉调处。依托“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机制,推动构建和谐有序的住宅小区治理体系,建立小区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室293个,已成功化解调处各类问题纠纷324起。

三、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业委会组建工作,指导业委会规范运行,继续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和小区公共收益支出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越城区物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三方协同共治,化解物业矛盾纠纷。

联系人:范业琪

联系电话:0575-88588590


信息来源: 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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