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区政府部门(单位) > 区建设局 > 建议提案 > 政协提案
  • 信息索引号:

    11330602666173979J/2026-1010320883

  •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2026-07-13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7-13 19: 15 浏览次数:

陈佳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物业全覆盖为抓手 深化古城树木养护协同管理的提案收悉,经商区综合执法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已依托国有物业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一批老旧小区逐步实现专业化物业服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住宅小区绿地属全体业主所有,应由全体业主进行管理,所在小区物业或业委会应承担具体管理职能。物业服务企业对辖区内树木分布位置、生长环境及居民相关需求掌握更为全面精准,具备快速响应处置的属地优势。

目前越城区部分老旧小区绿化养护由我局招投标第三方养护单位管养,涉及5个街道,共计164个小区。该政策原由市级部门制定及执行,后因体制事项调整划转至越城区,经费由区财政保障。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深化属地移交,明确权责分工”建议

关于老旧小区绿化养护经费、对应管理职责统一移交属地镇街的建议,我局将结合往年实际养护情况、养护点位分布、经费台账等相关资料,研究移交分配方案,并对接相关街道以及财政、园林等职能部门,进一步研讨可行性及相关路径。同时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我局也会继续探索合理的绿化养护协同模式,确保做好古城绿化管理的快速响应,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

(二)关于“建立‘物业+专业’联动机制”建议

按目前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绿化管养模式,由物业公司负责日常巡查,第一时间排查枯枝、倒伏、病虫害等安全隐患,做好日常修剪养护,我部门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树木修剪和报备管理的通知》要求,引导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聘请专业绿化养护修剪人员进行绿化养护,提升养护水平。区园林中心将发挥专业优势,依托现有科普、培训工作基础,定期面向物业从业人员开展树木养护、修剪规范、病虫害防治等专业培训,持续提升一线人员业务能力。

(三)关于“强化资源保障,激发履职动力”建议

关于老旧小区绿化养护经费、对应管理职责统一移交属地镇街的建议回复前文已提及,目前由我局负责的失管老旧小区绿化养护,通过充分市场化竞争,挑选专业第三方养护单位,保障树木修剪、病虫害防治、苗木补植等绿化养护工作质量,持续推进绿化管养工作,加强越城区绿化形象,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四)关于“健全监督考核,提升养护实效”建议

目前我局针对失管老旧小区绿化管养项目已建立“社区评价+街道考评+部门督查”三维考核体系,即每月组织社区、街道对养护单位日常绿化管养情况、高大树木修剪、信访热线处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养护费支付的重要依据。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养护范围内的住宅小区绿化管养工作,并积极探索古城树木养护协同管理模式,继续加强物业公司、属地镇街、园林中心多方联动,努力实现古城树木养护规范化、精细化,切实提升越城区城市绿化管养品质。

联系人:徐中辉

联系电话:85223893

信息来源: 区建设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