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绍兴东方文化谷一期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绍兴东方文化谷一期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59亩,总建筑面积约220000平方米。
绍兴东方文化谷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59亩,总建筑面积约22.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寻心台:占地面积约2.2万㎡,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社会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2)群贤坊:陶堰街道镇区约226亩地块更新文商旅项目;(3)新增环大百家湖湖步道约4.4千米,配套建设观景平台与景观绿化等;(4)水上游线沿线风貌修复与环境提升工程:护岸整治约12.7km、河道清淤约57.9万m3、水生态系统修复总面积约为9.6万㎡;(5)水上游线:水上游线东线全长16.2km,采购水上巴士与接驳船等,水上项目为“四岛·十桥·一线”的空间布局;水上游线内湖段全长5.6km(不含运河段),采购水上巴士与观光船等,水上项目为“一核·四区·一环”的空间布局。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要素 | 环境敏感点 | 与工程位置关系 | |
水环境 | 浙东古运河 | 位于项目范围区内 | |
白塔洋 | |||
大百家湖 | |||
洋湖泊 | |||
大气和声环境 | 陶堰街道 | 紧邻运河清淤段北侧 | |
寻心台拟建地西侧25m 栈道西侧5m 东鉴湖停靠点西侧171m | |||
栈道西侧30m 紧邻运河清淤段南侧 宣教馆停靠点北侧118m 花庄停靠点西北侧157m | |||
紧邻运河清淤段北侧 | |||
群贤坊拟建地东侧15m 运河清淤段东北侧200m | |||
运河清淤段北侧194m | |||
紧邻运河清淤段北侧和南侧 | |||
泾口村 | 紧邻运河清淤段北侧和南侧 | ||
泾口村幼儿园 | 运河清淤段南侧173m | ||
成章中学 | 群贤坊拟建地东侧42m | ||
彩虹庄小学 | 运河清淤段北侧12m | ||
皋埠街道 | 新桥村 | ||
富盛江、西山岸清淤河段西侧5m | |||
紧邻运河清淤段北侧 2号岛停靠点北侧75m 1号岛停靠点东北侧80m | |||
运河清淤段北侧25m | |||
运河清淤段南侧 银皋埠桥停靠点东南侧152m | |||
运河清淤段南侧191m | |||
独树村 | 运河清淤段南侧15m | ||
皋埠街道中心小学大桥校区 | 运河清淤段南侧35m | ||
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 | 运河清淤段南侧155m | ||
迪荡街道 | 都泗社区 | 酒吧街停靠点东侧129m | |
生态环境 | 陆生生态 | 施工影响区 | |
水生生态 | 萧曹运河(浙东运河)清淤段、富盛江清淤段、西山岸清淤段、洋湖泊、百家湖和白塔洋 | ||
鉴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 位于项目范围区内 | ||
浙江鉴湖国家湿地公园 | 位于项目范围区内 | ||
社会环境 | 世界文化遗产 | 大运河(绍兴段)[浙东运河杭州萧山-绍兴段] | 位于项目范围区内 |
国家级 | 泾口大桥(绍兴古桥群) | 位于项目区东侧 | |
省级 | 秋官里进士牌坊 | 群贤坊拟建地东侧80m | |
陶成章故居 | 群贤坊拟建地东侧295m | ||
邵力子故居 | 运河清淤段北侧700m | ||
市级 | 朱铁群烈士墓 | 富盛江、西山岸清淤河段西北侧594m | |
吼山原始青瓷窑址 | 富盛江、西山岸清淤河段西北侧325m | ||
县级 | 茅洋桥 | 运河清淤段北侧398m | |
南野堂 | 运河清淤段西南侧429m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作业废水及水上作业扰动,且影响是局部、暂时的;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房现有设施处理;施工作业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污泥与浮油由资质单位处理;水上作业对水体的影响随施工完成自然消除,作业尽量安排在非汛期并加快进度,经采取措施与加强管理后可降影响至最低。
运营期各类废水预处理后纳管,由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2、空气影响评价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前期土地平整、土方作业等,洒水降尘(每日4-5次)可将TSP污染范围缩至20-50米;堆场需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做好遮盖清洗,可降低扬尘影响。施工机械和车辆废气经设备维保,排放量少且易扩散,影响小。沥青烟气在路面铺浇阶段无组织排放,影响范围较小,施工时需避开对敏感点的不利风向并做好人员防护。绞吸式挖泥船清淤经精准控制,淤泥封闭运输,影响较小,施工中加强管理、压缩工期等,结束后影响消失。
运营期餐饮废气用天然气,油烟经净化器(去除率85%以上)处理后高空排放,周边30米无敏感点,合规且影响小。汽车尾气中,寻心台地面车位影响小,地下车库等尾气经设施有组织排放,符合标准。垃圾收集点和公厕通过规范设计、及时清洁等,臭气浓度达标,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评价
施工期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以昼间为主,打桩机噪声影响最大,200米内敏感点或短期超标,通过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等措施,可确保昼间达标;夜间施工需获证公示并限高噪声设备,影响为暂时性且不大。
运营期经噪声预测软件分析,群贤坊及寻心台边界昼间噪声达对应标准,各敏感点也达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施工期含生活垃圾、工程弃方(含河道淤泥)和建筑垃圾,处理后影响极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淤泥运至相关公司固化处置,弃方运至指定消纳点;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物交收购站,其余外运处置,表层土用于绿化,暂存土堆需覆盖。
运营期有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规范处置后影响可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餐厨垃圾等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锂电池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存于合规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固废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影响以局部、暂时为主。陆生生态中,植被受干扰但可恢复,动物暂迁后能回迁,影响有限;水生生态里,施工对浮游生物等有短期影响,且水生态修复工程有积极作用;对生态系统、景观及敏感区影响小,做好措施可降影响,同时需防控水土流失。
运营期影响可控且有积极作用。陆生生态中植被恢复、绿化提升多样性,动物受多方面影响但可通过措施缓解;水生生态有景观绿化的积极影响,也需防控水上活动的不利影响;对生态系统、景观及敏感区影响小,还能防治水土流失。
6、环境风险
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存在潜在的事故风险和环境风险,须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期按规范防扬尘,加强现场管理、设围挡、硬化地面、车辆冲洗,封闭运输建材渣土,合理堆存物料,及时清运垃圾;选合规机械车辆,用清洁能源,定期检修保养;沥青铺浇避敏感时段,为人员配防护用具;清淤用绞吸式挖泥船,封闭运淤泥,做好人员防护,选枯水期施工并喷洒除臭剂。运营期厨房装油烟净化器,用清洁能源,规范设置设施,定期清洗保养;加强车辆管理,地下车库设通风系统;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并除臭,公厕规范设计管理。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用商品混凝土,处理回用泥浆水与含油废水,规范处置污泥浮油;控水上作业,设导流沟,暴雨前停工;防机械漏油,建应急机制。餐饮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再纳管处理排放;规范建设维护相关设施,定期检修清理,保障排水通畅
3、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远离敏感点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维护,设置隔声围护,限制夜间施工并公示,配备人员防噪用具等降噪声。运营期选低噪游乐设备并防震,控娱乐活动噪声与时长,加密绿化隔离带,管理旅游车辆,优采低噪游船并隔声限速,控大型活动时间,选低噪固定设备并减振消声,临道路侧建隔声绿化带。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堆放、定时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河道淤泥经封闭管道运至指定公司固化处置,其余土石方清运至指定消纳点;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运至指定堆置场。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物回用,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餐厨垃圾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锂电池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暂存合规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控占地与施工作业面,避超挖、选荒地,防外来物种入侵;物料堆放设防护,施工后恢复植被、复垦,保存表土用于绿化;避开生物繁殖期,禁捕水生生物,远离水体堆料,控施工噪声与时长。运营期规范游客行为,设宣传牌与救助中心,敏感季节减少人为干扰;优化游船调度与灯光设计,定期监测水生生态;复垦耕地、补划耕地,按规划绿化;加强生态保护宣传,防治外来物种。
6、环境风险:施工期规范管理废水处理系统,设环境监理,培训人员,及时清运泥渣;防范机械车辆溢油,检修设备、培训人员,订应急预案。运营期规划游览路线,巡查管理游客,宣传生态保护;防范游船溢油,备应急物资;建消防制度,配设施,组织演练,加强消防教育。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东方文化谷一期项目符合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文化保护相关规划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与文化效益。项目施工期会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通过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与监测等工作,不利环境影响可控制在局部、短期且可逆的范围内,随施工结束逐步消除。项目实施不会对区域环境功能造成显著改变,在各项环保措施有效落实的基础上,运营期各类污染物排放可得到有效管控,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导致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下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环评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绍兴市吼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皋埠街道吼山
联系电话:0575-88090206
(2)环评单位:杭州金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23号大街505号
联系电话:18868749494
(3)环评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树下王路38号
联系电话:0575-88096330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绍兴市吼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进行公开供查阅。
绍兴市吼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