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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内河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2-03 09: 26 浏览次数: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古城内河清淤工程

建设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古城范围内大罗门江、罗门河、鲁迅路河、下大河等共计18条(段)河道进行清淤及沿线破损挡墙修复,清淤河道总长12.88km,清淤面积13.41万㎡清淤总量4.70m3修复挡墙长度228m本工程任务为提升古城内河道排涝能力,改善内河水环境。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

工程总投资:1465.72万元

建设工期:260天。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水环境:古城内河清淤工程涉及河道(主要包括:浙东古运河老城区河流娄宫江坡塘江平水江、鉴湖等。)

2、环境空气、声环境:工程河道周边居民点及学校等。

3、生态环境:工程施工区及其周边陆生生态;工程涉及河道周边水生生态;鉴湖风景名胜区;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绍兴段;绍兴历史文化名城、13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古桥)、古树名木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本工程清淤方式均采用水力冲挖,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基坑废水、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施工船舶废水、生活污水等。施工人员尽可能租住当地民居,生活污水通过现有污水设施处理后排放;各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送船舶污水接收船或岸上的油污水接收单位接收处理,工程施工期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工程运营期无废水排放,工程可以较大程度地削减底泥对上覆水体的污染贡献率,进而改善工程后古城及周边区域水质。

2、环境空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船舶尾气、淤泥臭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后,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等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本工程淤泥不在现场干化,通过管道及船舶运至干化场固化后用于填筑,施工期淤泥恶臭影响较小。

3、声环境:受施工噪声的影响,大部分敏感点附近河段施工时,在没有采取工程降噪措施的前提下,施工噪声将会对这些敏感点产生噪声干扰,进而影响人们的生活和休息为减轻施工噪声对项目区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使用时间,设置隔声围挡,避开项目区周边居民休息、学习时间,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工程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4、固体废弃物: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工程弃土(渣)、施工期废油泥和生活垃圾。淤泥固化脱水后用于建筑用地回填施工期废油泥属于危险固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后依托古城现有环卫系统定期统一清运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后环境影响较小。工程运营期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5、地下水环境:工程施工不会造成工程区域的地下水位产生明显影响。

6、生态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临海占地较少,工程施工不会造成工程区域的地下水位产生明显影响。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区域损失的生物量可以恢复到原有水平;工程围堰等涉水施工将会使得局部水质SS浓度增加,给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浮游动物栖息环境及渔业资源带来不利影响,由于施工局部的、暂时性的,对水生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及鱼类影响相对较小;运营期河道水体理化性质的变化,有利于鱼类基础饵料的生长和繁殖,改善鱼类栖息、繁殖环境,从而提高了河道鱼类的生物量和多样性。

7、环境风险:本工程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为施工期油料泄漏,废水事故及污泥泄漏等。经分析,在加强施工区风险管理,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能最大限度减缓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工程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水环境:设置沉淀池收集处理基坑废水;设置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施工人员租用民房居住,其生活污水主要通过民房现有排污设施或城镇污水管网排放;禁止施工废水排入鉴湖风景名胜区,编制施工期应急预案

2、大气环境:采用洒水抑尘、车辆冲洗、运渣车辆遮盖物覆盖、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砂土、垃圾;配备洒水车,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施工开挖的淤泥及时运至指定的地固化后综合利用,禁止长期堆放。运输中加强运输管理,避免散落。

3、声环境: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区域;选择低噪声作业机械,施工场地周围设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项目夜间不施工,中午午休时间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加强管理,控制人为噪声。运行期泵站设备选型尽可能选择高效节能低噪声设备,做好减震措施。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开挖产生的一般土方优先用于自身利用,产生的建筑垃圾均外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淤泥通过全封闭管道运输船运至淤泥固化厂,经固化脱水后用于建筑用地回填,中间不设置临时堆场。

5、生态环境:施工期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教育,防止对工程范围外生态的人为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安排在非汛期施工。开工前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了解施工区文物分布情况,积极采取文物保护措施设计方案应遵循对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最小干预原则,尽可能减小工程规模、体量。施工图中列入文物保护工程内容

6、环境风险: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古城内河清淤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该工程对绍兴市越城区古城区域防洪排涝、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彰显水乡风貌具有重要意义;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河道水质、水生生态、鉴湖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绍兴段、绍兴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影响。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生态减缓补偿措施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征求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

1、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

主要为工程建设区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影响问题;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公众对工程的建议等。

2、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25123~1217日,10个工作日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个人或团体)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反馈。

、相关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街6874

人:张总    联系电话:0575-85777619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

  人:    联系电话:15382365789

环保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123


信息来源: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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