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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592878027/2019-83608 生成日期 2019-10-12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统一编号 DYCD01-2019-0004

越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 10- 12 09: 50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一、 政策制定背景

为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建设“三个越城”总体目标,引导和激励我区企业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理念,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全面推动越城经济发展质量、效率、动力等变革,加快培育越城经济竞争新优势,特制定《越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实施办法》。

二、 政策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加快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包括评审对象、组织管理、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和程序、表彰奖励、监督和管理等六个方面内容:

1、  评审对象。对区长质量奖定义、主要奖项设置及授予奖项的对象进行了阐述。

2、  组织管理。对评审委员会、评审办、评审组的设置及主要职责进行具体阐述,对评审员的资质要求做明确规定。

3、  申报条件。明确申报质量奖企业的具体要求。

4、  评审标准和程序。明确评审标准及获奖组织得分要求,阐述申报、资格审查、评审评价、审查表决、初选公示、批准的具体流程。

5、  表彰奖励。明确表彰奖励的形式及金额。

6、  监督和管理。明确获奖组织及参与评审人员相关义务及违法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四、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张樱樱

联系电话:85087306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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