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330602307548409X/2020-78397 | 生成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机构 | 地区管理员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越政发〔2020〕10号 | 统一编号 | DYCD00-2020-0003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综合行政执法调整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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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绍政发〔2020〕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调整划转行政处罚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0月26日起,以下15个领域22个方面共395项事项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职权,调整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具体事项详见附件)。除职权划转前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案件外,相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划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仍然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强制决定一律无效。 (一)发展改革领域: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1项; (二)经信领域: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2项; (三)教育领域:教育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2项; (四)公安交通领域:人力客运三轮车3项,人行道违法停车2项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5项; (五)自然资源领域: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16项; (六)建设领域:历史建筑7项、房地产业42项、勘察设计1项、建筑业72项、市政公用64项、市容环境61项、城市绿化11项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258项; (七)水行政领域:水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61项; (八)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8项; (九)人防领域:人防(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21项; (十)地震领域:防震减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2项; (十一)气象领域:气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2项; (十二)农业农村领域: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1项; (十三)林业领域: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12项; (十四)市场监管领域: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1项; (十五)生态环境领域: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3项。 二、涉及上述行政处罚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立、改、废的,相对应的行政处罚事项也同步调整,不再另行公布。
附件: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目录(395项)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