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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越城区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发布日期: 2021- 11- 30 11: 51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1.制定本政策是系统推进全区金融工作的需要。近年来,金融工作领域各项政策不断更新迭代,自上而下出台了包括促进企业融资、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深化融资担保改革等一系列有关政策。因此,切实加强金融领域奖励激励力度, 有助于积极助推全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打造更优的金融领域营商环境,彰显首位度中心城区金融发展水平。

2.制定本政策是与上级经济政策相匹配的需要。我区自2017年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越城区(高新区)企业股改上市(挂牌)的政策意见》(越委办〔2017〕120号)后,在金融领域没有再更新或补充出台相关政策条款。当前,为与市级1+9政策在框架和内容上相匹配,提高线上兑现覆盖率,需及时调整和完善我区金融政策。

二、制定过程

根据《绍兴市金融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绍政办发〔202036号)精神,结合我区和滨海新区实际,形成了《越城区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的征求意见稿,面向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2条部门意见,其中8条无意见,采纳2条意见。

三、主体框架

《政策》主要对加强金融要素保障、强化担保增信、激励金融机构加强发展支持、强化资本市场发展支撑等四方面内容进行了条款制定。

四、内容要点

(一)加强金融要素保障,共4条。主要包括由省财政承担的奖励条款3条和对制造业企业项目贷款贴息补助。文件依据为:《浙江省促进企业融资奖励办法》(浙财金〔201920号)、《绍兴市制造业企业“长高长壮”行动专项激励政策》。

(二)强化担保增信,5条。主要包括建立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保费补贴和资本金补充机制,涉及资金奖补,文件依据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改革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关于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22号)。发债增信市县分担、尽职免责为保留条款,不涉及资金奖补。

(三)激励金融机构加强发展支持,共2条。主要包括对辖内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年度考核,与越城区财政专户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挂钩,不涉及资金奖补。

(四)强化资本市场发展支撑,共6条。主要包括境内外上市、场外市场挂牌、人才企业股改上市、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并购发展、限售股交易等内容。文件依据为:《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6号)、《关于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金管〔202047号)。

五、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解读人:朱轶尔

具体联系方式:88376143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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