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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11330602666173979J/2021-87270 生成日期 2021-05-07
发布机构 区建设交通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越建交〔2021〕31号 统一编号 DYCD16—2021—0003
关于在我区建筑企业全面实施质量安全管理手册制度的通知

文件编号: 越建交〔2021〕31号 有效性: 有效 打印

政策解读

区内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全面提升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展示“越城建设”重要窗口,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通知(建司局函质〔2020〕48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建筑业企业及在建工程中全面实施质量安全管理手册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快健全企业手册体系。我区建筑业企业要在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等基础上结合自身工艺、工法、专利等加快编制企业手册,做到力求简洁实用、体现企业特色。

2、加强手册示范引领。建筑业企业要通过会议、现场观摩、培训等形式,宣传解读手册内容和要求,并将手册内容纳入企业建筑工人培训体系。要将手册要求与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相结合,尽快落地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和示范作用的工程项目,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逐步实现项目、人员全覆盖。

3、强化手册督促落实。监理企业要认真履行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制度,按月、半年度、年度向我局(越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报告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实施情况,撰写工程质量安全分析报告,汇报当月主要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施工进度情况、工程设计变更情况、旁站监理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等工程情况,分析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办法。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要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制度,对执行良好的企业和项目予以表彰,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依法严肃处理,并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分、曝光。

本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试行。

 

附件:1、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试行)的通知网址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网址



信息来源: 区建设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