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金越峰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全区房屋征收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计划。

(二)牵头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工作。

(三)督促协调有关镇街做好房屋征收具体工作。

(四)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部门 法制科
监督电话 0575-89170635
联系方式 0575-89170651
办公时间 (9月16日至次年6月30日执行冬令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7月1日—9月15日执行夏令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机构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迪荡综合服务中心)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