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机构负责人 戴志根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协调推进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三)指导、督促、检查全区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教育体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体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宣传、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科学研究工作、总结教育体育经验。

(八)负责全区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落实教师资格制度、职称评审、培训等工作。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九)负责全区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体育合作与交流。

(十一)负责制定全区学校教材管理制度,负责教材审查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非教育部门举办学校的教育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布局。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

(十五)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竞技体育发展。制定全区体育竞赛计划及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竞技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市以上体育比赛,并承办部分省市赛事。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拟定本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体育产业发展和经营活动。协助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规模体育活动和体育系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

(十七)负责体育总会日常工作管理,负责区级体育社团资格审核及业务指导工作。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十八)按权限行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职责。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建设“清廉浙江”“清廉绍兴”“清廉越城”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区教育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体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体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体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体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体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监督部门 党建室(监察审计室)
监督电话 0575-85120596
联系方式 0575-88316981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机构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综合服务大楼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