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交通运输局

机构负责人 柳祖耀
机构职能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等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指导全区公路、水路建设。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水路等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指导公路、水路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并监督实施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工作。指导轨道交通(含地铁)、公共汽车运营。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民航行业管理外的通用航空管理。

(五)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职责范围内的港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区属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依法承担各类船舶、海上设施、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县道、航道网络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八)负责港口管理。负责港口规划、经营、港口岸线使用和港口项目投资管理。指导港口物流发展,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指导港口引航管理。

(九)负责全区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 职能转变。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联系方式 0575-88261502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机构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育贤东路78号